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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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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2期
编号:1337396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http://www.100md.com
2009年4月9日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09年第2期
李 欣
Q 小军两岁时,我与妻子收养了他,并将他抚育成人。小军27岁时,因家庭琐事与我们产生矛盾,经法院调解,双方解除了收养关系。去年我妻子病故,我也因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我多次要求小军给予经济帮助,小军都予以拒绝。他说收养关系已经解除,他没有义务对我进行赡养。请问,我能否要求小军给付生活费?
A[分析与解答]
《收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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