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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7201
协议流产后出生的孩子,男方可否拒绝抚养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1月20日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09年第9期
抚养费,婚姻关系,高峰
     李 欣

    协议流产后出生的孩子,男方可否拒绝抚养

    我与前夫高峰婚后感情不和,于去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我已怀孕4个月,为避免今后的纠葛,离婚后我与高峰达成了一份“流产协议”,约定我必须把孩子流掉。然而,我怕流产后不能再生育,于是改变了主意。今年2月,我生下了一个男孩。我认为高峰是孩子的父亲,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高峰认为,双方已经协商同意流产,我未征得他同意就生孩子属于违反协议,因此拒绝给付抚养费。请问,我能到法院起诉,要求高峰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分析与解答]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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