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家暴中的三个法律难题谭芳
桂芳芳自家庭一词产生以来,家庭暴力也一直如影随形,而其存在是对人权自尊的践踏,对家庭和睦的破坏,对社会稳定的威胁。据统计,离婚诉讼中36%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暴。家暴就像社会华美长袍上的虱子,令人痛恨而无奈。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通过全国人大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7日,征求意见日期截止。
本文通过几则家庭暴力案件的分析,探讨精神暴力、过错方应受的法律制裁、证据收集等家庭暴力中难以把握或被忽视的问题,使读者学会如何避免成为家暴的受害者,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
精神暴力如何界定,
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林芳和丈夫耿平结婚10多年,在外人眼里他们家庭和睦,事业有成,令人艳羡。但是和乐的表面下,家庭冷暴力就像地雷,在温馨和浪漫中埋得很深,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引爆。
林芳年轻时活泼奔放,而她的丈夫耿平则是一枚标准的文青,平时喜欢舞文弄墨。当林芳第一眼看到具有文艺气息的耿平时,就十分中意,因此主动倒追。两人当时已经属于大龄青年,于是迅速闪婚。但是婚后林芳才发现,自己和丈夫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她根本无法融入丈夫的生活,以前的优点在婚后全变成了缺点。耿平沉默寡言,一向独来独往,而林芳喜欢热闹,经常参加各种社区活动,两人常为了要不要参加聚会、几点回家的事闹不愉快,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浪漫有爱。
过了几年,林芳发现了一个更惊悚的秘密。每次吵架,林芳倒豆子一样数落耿平的很多毛病,耿平都是低着头一声不吭。林芳有时还觉得自己不太应该,也多次默默告诉自己收敛一点,没想到耿平低着头是在心里念咒语。在他的日记本上详细地记载了每次吵架时念的咒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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