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的遗赠,怎样妥妥接受?
法定继承,继承法,遗嘱
谭芳 桂芳芳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受遗赠人,面对一份突如其来的馈赠,怎么做才能得到这份“礼物”呢?小心你的表示方式不当,可能让遗产悄悄溜走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所谓遗赠,就是遗产的馈赠。可是,因为不是法定继承人,接受遗赠应该以何种方式表示,才能受到保护成了一个问题,因为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实务中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可以有哪些方式?本文将通过以下几则继承案件,告诉你接受遗赠时应如何做出意思表示,才能取得遗赠的财产。
到期没有表达接受遗赠的意思,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吴广早年丧妻,自己一个人把独生子吴东养大。可是吴东从小不学好,20多岁还在瞎混,40多岁才娶妻生子,养活老婆孩子都成问题,更别说赡养老父了。10多年前,吴广在一次醉酒后中风了,他只能用退休金请保姆照顾自己。
幸运的是,保姆刘晓华不仅很有责任感,而且家务活干得好,手脚也非常勤快。在刘晓华的护理下,吴广中风之后的面色比中风之前还红润,他对刘晓华一直心存感激。2013年,老人自知将不久于人世,于是自书了一份遗嘱。遗嘱里表明儿子从未尽赡养义务,而刘晓华长期以来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为表达感谢,他将名下一套房屋送给她,任何人不得干预。
2013年,老人在重阳节这天去世。2014年国庆节刚过,刘晓华就找到吴东,拿出了吴广的遗嘱并据此要求继承老人名下的房产。吴东对这份遗嘱拒不承认,坚持认为父亲不可能把房子留给一个保姆。为此,刘晓华与吴东产生纠纷,并将其告上法庭。
法庭上,原告刘晓华表示在老人去世一周年的时候她回去祭拜,顺便进了老人的房子帮忙整理物品,在衣柜里发现这份遗嘱。被告吴东称这份遗嘱的字迹不是吴广本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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