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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能让你的婚姻安全吗?
http://www.100md.com 2017年2月16日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7年第1期
王勇,财产,夫妻
     谭芳 桂芳芳

    家事法律专家。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荣获上海市优秀女律师、上海市徐汇区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lawyer66@vip.163.com

    在这个日渐浮躁的时代,忠诚似乎成了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品质。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进行的 “2016婚姻家庭幸福感调查” 显示,在影响婚姻幸福感的因素中,中国传统婚恋最为重视的“相互忠诚”仅排名第8位。我们婚姻中的忠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

    在公众人物频繁出轨的2016年末,网上甚至出现了一份“忠诚协议模板”。

    然而忠诚协议,真能让婚姻更安全吗?

    忠诚协议能否约定精神损失费?

    胡昊强与叶蓉于1998年初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互生好感,并于一年后登记结婚。2008年12月,胡昊强酒后与同事有了不正当的关系,并多次在宾馆开房。此后叶蓉多次提出离婚,胡昊强也多次写下悔过书,保证不再出轨。2009年9月5日,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不忠于夫妻感情的事情,而且由过错方先提出离婚的,必须承担以下责任:一、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且承担家庭的所有债权债务。二、过错方应支付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

    一纸协议也挽救不了婚姻,2014年1月6日,胡昊强向法院起诉离婚,叶蓉要求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进行财产分割。

    法院认为,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同时,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一方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情节严重的情形时,另一方可否要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胡昊强与叶蓉两人签订的《协议书》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认定该约定有效。在数额上,法院结合双方约定及当地社会经济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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