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租借车辆,发生事故谁之责?
李文,张林,机动车
桂芳芳 张温文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交通监管越来越严格,但即便是这样,仍然会有不少违规情况发生。比如在比较偏远的地区,一些人觉得只有4轮的才叫机动车,比如轿车或者卡车,而摩托车则和自行车一样,可以随便骑上就走。为了方便出行,很多未成年人也在亲戚朋友的指导下学会了驾驶摩托车。但因为这样的学习并不规范,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危险性非常高。并且,出借以摩托车为代表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后,该如何赔偿的问题也屡见不鲜。与此同时,在共享单车大力发展的今天,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今天,我们就通过真实案例讨论一下借车风险以及未成年人租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该如何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租借机动车,谁是主要責任人
2017年7月的一个周五,学校晚自习结束后,住校的中学生李文、陶斌和张林3个同学约好去张林的表姐家玩儿。当晚,他们住在了那里。第二天是周六,3个人想出去玩儿,但没有出行的交通工具。这时,陶斌想起同学刘洲的家就在附近,两人平时关系不错,便想借刘洲家的摩托车。起初,刘洲不同意,但拗不过陶斌的请求,只能拿出车钥匙给了陶斌。这辆摩托车是登记在刘洲母亲名下的,刘洲再三叮嘱陶斌骑一会儿就还回来,不能让母亲发现自己未经允许借车给同学。
拿到车之后,李文提议去城区吃饭唱歌,3人一拍即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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