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子女,别让爱变成伤害
案件背景:2002年9月,赵小娟和丁一鸣登记结婚,并在次年10月生下女儿小美。2004年9月14日,他们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法院解除了婚姻关系。而3年后,拿着这份离婚协议,两人再次走上了法庭。
原告控诉:
我和丁一鸣离婚已经近3年了,就在去年4月前,我还可以经常见到女儿。每次我都是先打电话告诉丁一鸣,下午要去接孩子,并在下午3点钟就早早守在约定地点,两天后再把小美送回丁一鸣那里,可后来,他就突然不让我见孩子了!
到现在,我已经快一年没见着女儿了,每次看到女儿的照片,我就想哭。孩子毕竟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啊!她还这么小,丁一鸣却狠心不让我看她,我只能选择和他对薄公堂!
被告申诉:
继续让她这样看下去,孩子就不能正常生活了!几乎在每次接孩子的时候,赵小娟都会找茬吵闹,不管对方是我的父母还是我,也不管是不是当着年幼女儿的面,她总嫌我们给孩子穿的衣服不好,对孩子照顾不周。?
原告控诉:
我承认我确实为了孩子的衣着打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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