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的回头,还能爱吗
我有过一段长达7年的婚姻,前妻是知名医院医务人员,很通情达理,温柔贤惠。只是因为我们没有小孩,我提出抚养一个我哥哥的小孩。没想到,遭致她全家人的极力反对。2015年12月31日,在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和平分手、协议离婚。东挪西借给了前妻50万,来补偿她来到我们家付出的青春和贡献。说一声啊,我不属于那种有钱的主,当初跟她认识,她也知道我是从农村打拼奋斗到武汉的,50万都是因为结婚前房子市价翻了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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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现在的玲,是小区曾阿姨,看我一直单身,说介绍个从北京回武汉的女孩。我空窗4年,终于如约等来了她。
玲在京时,是做微商的,因为一桩生意被骗亏损了200多万。玲夫妻俩把北漂5年赚的170万全部赔进去,各人身上背负了近20万的借债。
应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以前跟她打拼的男人,无法承受玲做主被骗的事实,跟她挥手拜拜。
玲不愿回到那个让她格格不入的县城集镇,她打算东山再起。后来独自干上老本行——平面设计,只是零星接单,有时吃了上顿没下顿。硬撑了一年,生活实在难以维系,她最终被迫回到武汉。她也是那种尝尽了生活艰辛与困苦的人。
我则是本着善良,宁愿人负我我不负人。当初结婚时,因为买商品房,贷了60万的银行款,月月还贷。直到离婚,还欠银行23万未还清。我找南京当工人的哥哥和乡下卖粮油的大姐借了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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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俩算是人财两空了。媒人介绍时,她是不乐意的,先是听说我工作地不在武汉,又听说我是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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