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
我第一次知道马拉松是个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就认定,马拉松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无聊的运动。那时候我上高中,体育老师解释了一下马拉松是如何形成的,当时他一脸悲壮,当时我做了如下思考:
第一,要跑四十二点五公里。对于正常人类,意味着把左脚放在右脚前面,然后把右脚再放在左脚前面,如是,六万多次。
第二,要跑三四个小时。旁观的正常人类总觉得在阳光下跑三四个小时的同类恍惚像条狗,还补给,还吃喝,还口眼歪斜,还想东想西,还真不如狗。
第三,第一个跑马拉松的人,告诉雅典的老少乡亲,打了胜仗,然后,关键是然后,然后他死了。然后雅典的阳光依旧耀眼,狗依旧到处跑。
所以我在高中的时候就断定,马拉松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比体育明星、歌唱明星、东瀛爱情动作明星和我的关系还远。
我四十岁之后的某一天,忽然遇上一个很帅的瘦子,我叫不出他的名字。他说,我是阿信啊,我们曾经同事。我使劲想,你原来不是个龌龊的胖子吗?他说,我跑了很多马拉松,然后我每次过海关都要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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