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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940818
古代好法官的情怀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2月16日 2019年第9期
     我国古代的法官,在中央还是专职的,到了地方上,就既要主管当地的行政事务,也要负责断案,身兼数职。他们当中有不少不阿权贵、依法判案,具有为民情怀的好法官。

    唐代戴胄不为权贵曲法

    当法官最难办的就是上级干预司法判案。在古代皇帝是最大官,面对皇权,法官如何秉公办案,的确是个难题。

    唐初著名法官戴胄,先后担任大理寺少卿、大理卿,属于专业高级法官。戴胄第一次顶着皇帝压力办的案子是温州司户参军柳雄因伪造自己官职履历而被人揭发案。当时,唐太宗先是召見柳雄,警告他赶紧自首,否则死罪。柳雄自以为无证据,仍争辩不止。案子就交到了大理寺少卿戴胄那里办理,经过取证,柳雄确实伪造了履历。戴胄按照大唐的法律办理了此案,事后他向唐太宗汇报,说:“我已按法判处柳雄徒刑。”唐太宗说:“我已说过要处死他了。”戴胄说:“此案既然已由司法机关处理,不至死罪,不能判处死刑。”唐太宗板起脸来,径自派人去行刑,戴胄接连四五次阻挡行刑。唐太宗最终只得宣布赦免了柳雄的死刑。

    唐初广开选官之门,凡是上一辈为官达到一定品级的,儿孙可以直接“荫子”世袭做官。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背景,这就出现了有人伪造父祖的官衔品级文书,企图入官的现象。对此,唐太宗很恼火,他下令凡曾伪造门荫的人自首,可以免罪;如不自首,发现后处死刑。后来果然发现一些伪造门荫的人,送到大理寺去法办,可是大理寺卿戴胄仅仅判这些人流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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