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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探同性恋的治疗
http://www.100md.com 1988年2月1日 《祝您健康》 1988年第2期
     同性恋是一种并非罕见的性变态。有这种变态心理的人,他们不爱异性恋同性,产生了“蜂蝶不恋花”的反常现象。对此,有正常性心理的人不能理解,而病人却十分痛苦。在我们盯日常诊疗工作中,许多同性恋患者向我们倾诉他们内心的痛苦。我们还经常收到同性恋患者的来信。在信中,说他们一直承受着社会的、道德的、心理的压力,以致身体虚弱,精神颓废,经常失眠,时而惊恐,精神不能集中。他们的痛苦不敢对人言,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师长。因为他们有病而得不到家属和至爱亲朋的关心,甚至还导致家庭的破裂,许多患者发出“救救我吧!”的呼救声。他们说:“治好我一个人的病,等于挽救了我整个家庭。”有位家属在其丈夫治好病后寄来的信中写到:“原先我十分痛恨丈夫搞同性恋,自己也感到低人三分,并提出了离婚起诉。现在丈夫病好了,恢复了正常的性心理,我才相信他以前的表现是病态。我由痛恨变为同情。我希望天下所有患这种‘怪病’的人都能尽快痊愈,让天下夫妻都能享受夫妇之乐。”这位妇女问我“何不将此病的治疗方法通过杂志作一介绍,让全国所有的同性恋患者和家属都能从中获益呢?”我从中受到启发,于是,提起笔,铺开纸,借贵刊一角简介此病的治疗方法。

    精神治疗从社会安定的角度来讲,对于同性恋理所当然地应予以反对和制止;但是,从变态心理学角度来讲,由于同性恋中双方的性心理都有不同程度的变态,他们对异性缺乏兴趣,甚至在接触异性时感到厌恶而依恋于同性,这正是性心理变态的具体表现。所以,不能简单粗暴地给予指责、辱骂,当然也不是无原则的迁就、纵容姑息,而是应该将他们当作患有精神心理疾病的人来进行正确的心理治疗和性心理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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