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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奖惩艺术需巧妙
http://www.100md.com 1990年2月1日 《祝您健康》 1990年第2期
     要想使孩子正常地成长起来,正确而巧妙地运用奖惩艺术是必不可少的。

    有些家长不善于或者不愿意运用奖励手段。他们觉得这样做比较费事,要动好多脑筋,而且需要持之以恒,而采用惩罚手段则相当省事。这种想法实际上是在理智上犯了一种明显的错误。因为在儿童时期花费在奖励教育上的力量,日后会得到成倍的补偿。用奖励手段所取得的成效和用惩罚手段所带来的后果,一般地说,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对孩子的两种行为是必须给予奖励的:第一,当孩子做了某种好事,完成了某项符合规定的工作时,应给予适当的奖励。第二,在作出道义上的选择的困难时刻,在几种复杂情况交织在一起的情况下,当父母不在场时,孩子采取了正确的行动,作出了现代人应当做的、而且是唯一可行的事情时,应该奖励。而且,对第二种行为的奖励应当比对第一种行为的奖励多得多。为什么?因为,第一种行为是在规定范围内做出了成绩,如在学校回答问题得到了高分,这本身就包含有奖励的意味。但这种奖励要适度,过了头就可能变成坏事。如孩子为了得到奖赏,拼命追求好成绩,而不再是为了获得知识。第二种行为是在需要作出道义上选择的情况下作出的成绩,如孩子遇有说谎的机会,而且在说谎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不说谎,而说实话。这种行为是真正合乎道德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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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的方式可以归纳为三种,即称赞、嘉奖和奖赏。至于采用哪种方式更好,那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同时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首先是奖励的程度问题。奖励程度不应使孩子产生大人对他估计不足的感觉。不过,每奖过了头,也是不好的。因此,在奖励时,对孩子符合规定的行为只给予称赞和嘉奖;而当孩子独立作出正确举动,或者在困难和有诱惑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表现出合乎道德标准的行为时,才给予奖赏。

    此外,还要注意在公开的场合当众奖励,以提高奖励效果。如果孩子确实是做了好事,就可以把在家的家庭成员叫到一起,当着大家的面赞扬孩子的举动。同时,对孩子的奖励一定要及时,不要拖延,否则,孩子可能就不再做好事,甚至可能走向反面。

    如同奖励是必要的那样,惩罚也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惩罚的教育也不是一种成功的教育。

    惩罚按其形式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使孩子暂时丧失父母对他的爱,比如告诉他:“如果你再这么干,就会使我感到很伤心。”第二类是使孩子丧失他所喜欢的东西,比如告诉他:“要是你再不听话,只得把你关在家里,不让出去了。”第三类是体罚,使孩子感到疼痛,身心受到影响。这种手段是被许多教育学家完全否定的,因为据认为这种惩罚形式基本上不可能使孩子自觉地控制自己的行动,当父母不在他身边时,或者当父母把令他生畏的皮带丢在一边时,他就会把皮肉之苦忘得精光,而重新违反家长的意愿。所以这种手段,最好完全不用。但遗憾的是至今仍有一些父母还经常滥用这种手段,这是应该引起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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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使用惩罚手段时,请注意:不要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过大的伤害,不应当使孩子过分降低自我评价,否则不可能得到惩罚的预期效果,而很可能产生消极情绪;同时还要注意讲究实效。

    说得更具体一些,运用惩罚手段要遵循以下几条主要原则:

    第一,仅在发生重大过失或错误时才进行惩罚。

    第二,在进行惩罚时,必须给孩子以改正错误,作出正确行为的机会。

    第三,孩子有了过失,犯了错误,不要马上惩罚,要等他弄清楚为啥要受到惩罚时再去惩罚他。

    第四,不要惩罚得太晚。孩子非常容易忘记他的过错,如果过了很长时间再去惩罚他,是难以收到惩罚的预期效果的。

    第五,必须详细说明惩罚的原因。

    第六,不要惩罚得过于频繁,把惩罚当成“家常便饭”。

    第七,在进行惩罚时,不要对孩子作全面否定,惩罚应该针对他的某一具体过错。

    第八,如果是集体的“过失”,则必须确定每个人的具体责任。

    第九,受惩罚后,有了好的转变,应立即予以表扬。, http://www.100md.com(胡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