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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641951
私人婚丧庆悼不得奏唱国歌
http://www.100md.com 2015年6月1日 《祝您健康·文摘版》 2015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为更好发挥国歌的教育引导作用,现就规范国歌奏唱礼仪提出如下意见。

    国歌可以在下列场合奏唱:重要的庆典活动或者政治性公眾集会开始时,正式的外交场合或者重大的国际性集会开始时,举行升旗仪式时,重大运动赛会开始或者我国运动员在国际体育赛事中获得冠军时,遇有维护祖国尊严的斗争场合,重大公益性文艺演出活动开始时,其他重要的正式场合。

    国歌不得在下列场合奏唱:私人婚丧庆悼,舞会、联谊会等娱乐活动,商业活动,非政治性节庆活动,其他在活动性质或者气氛上不适宜的场合。

    奏唱国歌时,应当着装得体,精神饱满,肃立致敬,有仪式感和庄重感;自始至终跟唱,吐字清晰,节奏适当,不得改变曲调、配乐、歌词,不得中途停唱或者中途跟唱;不得交语、击节、走动或者鼓掌,不得接打电话或者从事其他无关行为。国歌不得与其他歌曲紧接奏唱。 (据新华社消息),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