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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遗忘”14年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1月1日 《祝您健康·文摘版》 201611
     陕西泾阳县泾干镇双赵村村支书王忠福在两个月前被兴平市公安局执行速捕,原因是14年前的一份判处王忠福有罪的刑事判决书。19年前,泾阳县公安局桥底派出所代理所长王忠福因“立功心切”,与副所长、民警、联防队员甚至临时工司机一起吊打两位涉嫌偷羊者,致其中一位死亡。6名被告人(一名联防队员在逃)分别被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从再审判决作出的2001年11月至2015年12月,正副所长都未被收监。

    《中国青年报》5月4日刊登李晓亮的文章说,案发后,辩护律师不敢出庭,因“以后还要在泾阳县混”。兴平当地司法部门也互相推诿,警方表示此前从未接到法院的逮捕令,认为“法院错误,不要强加到公安头上来”,还有人质疑检察院失察失职。至于如今被举报,王忠福哥哥质疑,14年中,从未见到办案人员找过,在弟弟事业如日中天时,却遭到了灭顶之灾。言外之意,是当村官后政敌暗地使绊子所致。所有这些都不难推断当地司法乃至公权生态的现实图景。

    刑事案14年无人问,判决书都积满灰尘吧?如果不是有人举报村支书,甚至就这么一直遗忘下去,这样的司法、权力和社会生态,想想都怕。

    (摘自《华商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