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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不能走过场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1月1日 《祝您健康·文摘版》 201611
     近日,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引发持续关注。公众在关心孩子们健康的同时,对于环评的质疑是最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防控污染的一道重要闸门。这一事件提醒我们,环评绝不能缺位,更不能走过场。

    2003年9月起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然而,长期以来,规划环评“编而不评”“未评先批”“评而不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未验先投”等现象屡禁不绝。一些地方急功近利,一些规划和项目“先上车后补票”,这既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突发环境事件的罪魁祸首,也是布局混乱、产能过剩、开发无序的主要原因。

    要让环评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从几个方面发力。

    首先,加大执法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其次,加快“红顶中介”脱钩进度,让环评机构真正独立公正。

    第三,加大对环评结果的公示,让环评结果真正落地。

    环评旨在“事前预防,源头控制”,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在规划和建设中,环评不应也不能缺位,更不能走过场。只有各方重视,加快环评制度改革,才能让环评发挥应有的作用。

    (王晋/文,摘自《经济日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