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欠的债,婚后我也应该还吗
编辑同志:
最近我提出与丈夫陈某离婚时才知道,我们结婚时居住的房屋,屋中摆设的高档商品全是陈某借款购置的,为此他欠下40多万元债务。请问,对他婚前的这些债务,离婚时我应否负有偿还的责任,他无力偿还,债权人可否向我主张权利?
飞燕
飞燕朋友: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一般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为夫妻一方的债务,不能因婚姻关系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这里有一个特例: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且婚前所欠债务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资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据你来信所述,陈某婚前为购置你们婚后的住房等所欠的债务,已转化为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你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http://www.100md.com
最近我提出与丈夫陈某离婚时才知道,我们结婚时居住的房屋,屋中摆设的高档商品全是陈某借款购置的,为此他欠下40多万元债务。请问,对他婚前的这些债务,离婚时我应否负有偿还的责任,他无力偿还,债权人可否向我主张权利?
飞燕
飞燕朋友: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一般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为夫妻一方的债务,不能因婚姻关系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这里有一个特例: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且婚前所欠债务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资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据你来信所述,陈某婚前为购置你们婚后的住房等所欠的债务,已转化为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你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