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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要求保管孙子继承的遗产对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5年第1期
     编辑同志:

    我的丈夫王某在前年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死亡,留下8万元遗产,事后我与公公婆婆一同存入银行。现在,我想带着5岁的儿子再婚,于是向公公婆婆提出把属于我和孩子的遗产带走。但是公公婆婆却说孙子是王家的骨血,应由王家人代为保管遗产,我只能带走属于我的遗产。请问我公婆的主张对吗?

    杨华

    杨华朋友:

    根据你来信反映的情况,你公婆的主张是错误的,孩子继承的遗产应由你妥善保管和使用。

    我国《继承法》第6条第2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根据以上规定结合你信中反映的情况,应由作为母亲的你代管你儿子的财产,你公婆认为孙子是王家的骨血,应由爷爷奶奶代管其财产的主张是违背现行《民法通则》、《继承法》、《婚姻法》的规定的,是一种封建宗法思想的体现,应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

    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由此可见,子女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任何人不能限制母方对子女的权利。,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