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重新分割离婚财产吗
问:
我2003年与大学同学赵某登记结婚。婚后,因赵某脾气暴躁,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打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使我对他彻底失望。2009年11月,我与赵某协议离婚。离婚时,我俩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这样约定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屋归赵某所有;双方所有的存款105万元,其中100万元归我所有。其实,那套房子在我俩离婚时价值高达160万元左右,现在又进一步看涨,只因我离婚心切,在分割财产时才作了较大让步,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不已。请问:如果我在一年之内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薇薇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对财产的分割我国法律十分注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允许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财产的归属。正因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既然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则原则上是“铁板钉钉”、不允许变更的;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同时具备法定的情形,才允许变更。该《解释(二)》第九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你是2009年11月与赵某离婚的,故在2010年11月以前的一年期限内,你有权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与赵某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不过,如果法院查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你是很难胜诉的。, http://www.100md.com
我2003年与大学同学赵某登记结婚。婚后,因赵某脾气暴躁,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打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使我对他彻底失望。2009年11月,我与赵某协议离婚。离婚时,我俩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这样约定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屋归赵某所有;双方所有的存款105万元,其中100万元归我所有。其实,那套房子在我俩离婚时价值高达160万元左右,现在又进一步看涨,只因我离婚心切,在分割财产时才作了较大让步,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不已。请问:如果我在一年之内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薇薇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对财产的分割我国法律十分注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允许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财产的归属。正因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既然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则原则上是“铁板钉钉”、不允许变更的;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同时具备法定的情形,才允许变更。该《解释(二)》第九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你是2009年11月与赵某离婚的,故在2010年11月以前的一年期限内,你有权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与赵某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不过,如果法院查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你是很难胜诉的。,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