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才离开你
一2002年9月28日晚6点多,我在江苏省C市重型机械厂的招待所内部餐厅请客。在座的除了供应科的许科长及其妻子刘姐外,还有一个直管供应的王副总。
平时我很少喝酒,这点许科长和刘姐都清楚,一般不劝我酒。那天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和丈夫李新吵了一架,心情不太好;再加上和王副总初次喝酒,不好不给面子,就多喝了几杯,整晚都晕晕乎乎的,好像还跑到洗手间吐了一回。幸好还记得进贡中秋节红包,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酒场散时大约9点,刘姐和我关系不错,看出我心情不好,陪我出去走了走。刘姐走后,我一人又逛了会儿夜景,等走累了,才发现迷路了。
那天没带什么贵重东西,行李放在机械厂招待所的房间里。实在懒得东问西问地找回去,反正身份证和现金都随身带着,便就近找了家旅馆住下了。
我躺下就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有人敲门:“起来,警察查房!”
以前我也遇到过警察查房,一般验过身份证后就没事了。我披衣下床打开门,两名警察毫不客气地闯了进来。这种大爷做派很令人反感,但我还是很合作地主动递上了证件。
那个年轻警察接过身份证看了一下,交给了那个中年警察。中年警察右手拇指和中指捏住身份证一角,食指“啪”的一弹,冷冷地说:“走一趟吧。”在以后的日子里,中年警察这个动作重复地在我梦中出现,我重复地被噩梦惊醒。
时至今日,我依然佩服自己当日的勇气与冷静。我说:“请出示你们的证件。”
年轻警察亮出了他的警员证,他叫周大为。中年警察没理睬我,事后才知他是个副所长。
我自觉没干什么违法的事,问心无愧,就理直气壮地质问,凭什么乱传唤人。
副所长冷笑着说:“不要以为嫖客跑了,我们就没有证据了,老实点,别给脸不要脸!”
嫖客?当我什么人了!我一下子就恼了,再加上酒劲儿未散,随手抓起电视机上的花瓶就冲了上去。周大为眼疾手快,拦腰抱住了我。挣扎中,我腾出左手打了他一耳光:“放开我!”
没想到我会“袭警”,更没想到周大为居然听话地说放就放。我本能地使劲儿向外挣扎,他一松手,由于惯性我就斜冲了出去,扑倒在墙角。同时,手中的花瓶被甩到墙上,“砰”的一声在我的头上方爆了,震得我脑袋嗡嗡响。
周大为上前扶住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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