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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245
卧底缉私,父子线人状告中国海关第一案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人生与伴侣》 2005年第10期
     2004年10月22日,河南省焦作籍打工者杨立明来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上了一纸诉状,将中国海关广东省黄埔海关缉私局和太平海关缉私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两海关给自己补发176万元奖金和3万元经济损失。

    另类致富,打工者卧底做线人

    杨立明是河南省焦作市人,原本是焦作市一家国有企业的科级干部,1994年,由于企业效益不景气,杨立明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1998年年初,杨立明经朋友介绍,来到了广东省东莞市长安新民富纤针织厂做货车司机,月薪3000元。

    杨立明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干活特别卖力。经过一段时间熟悉情况后,杨立明敏锐地感觉到该企业在经营中有许多不正常的现象。通过进一步仔细观察,杨立明发现自己所在的公司和许多有关联的三资企业存在着严重的走私行为,而且走私数额相当庞大惊人。

    一开始,杨立明并没有想到举报,只是在心中暗暗为该厂胆大妄为的走私行为感到震惊。1998年3月的一天,杨立明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一篇“卧底线人向工商局举报获得万元奖励”的报道,这篇报道让杨立明的眼前顿时一亮,自己何不也做卧底,当一个线人,这样既可以帮助海关打击走私,自己也可以从中获得可观的奖励,利国利己,岂不是一件一举两得的美事?想到这里,杨立明的心头感到一阵兴奋。

    有了这个想法,杨立明便先后多次来到广东海关缉私部门,详细询问了关于举报的具体事项。为便于日后做好卧底工作,杨立明还把举报时应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笔记本上,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和接触,最后,他和广东省黄埔海关缉私局太平分局情报科的领导就举报的责任和奖励达成了口头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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