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逃亡后,他“死”也要投案自首
辽宁省丹东市某银行职员李勇志携44.4万元巨款潜逃,一度在丹东地区引起极大轰动。8年过去了,在警方铺天盖地的缉捕行动中,他一直杳无音信,可就在人们将他淡忘之际,生命垂危的他,却历尽艰险地返回故乡,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不久前,35岁的李勇志被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身负重案,明知回来要被判刑入狱,为何他“死”也要回家投案自首?从逃亡到回归,他心中有着怎样的心路历程?
贪欲作祟,44万巨款铺下逃亡路
1994年,李勇志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丹东市某银行当职员。一开始,他对这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兢兢业业,可是,成天和钱打交道,很快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他多么想自己也拥有一笔巨款啊!在他的眼里,钱就是一切,钱就是幸福,有钱的日子是天堂,没钱的日子是地狱。于是,他暗暗留心,给自己寻找“咸鱼翻身”的机会。
1996年5月10日,机会终于来了,李勇志将所管的账户资金44.4万元人民币从银行取出装进自己的皮包里。那一刻,他是多么激动和兴奋啊。他带着对天堂的遐想,迫不及待地将女友小梅找来,说要和她出去旅游。
小梅不知他负案在身,便爽快答应了。但小梅并不知道李勇志带她的主要意图仅仅是利用她的身份证住宿从而掩护其潜逃。
几天后,李勇志和女友一路玩到广州,这期间,小梅玩得很开心,只不过她发现李勇志心思好像不在游玩上。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不敢过多停留,也不敢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后来,李勇志偷偷办了几个假身份证,便找了个妥善的理由将小梅打发走了。他想,小梅再好,但她毕竟是个危险的因素。
随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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