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人生与伴侣.综合版》 > 2008年第6期
编号:348550
自我诊断精神创伤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29日 《人生与伴侣》 2008年第6期
     如果遭受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幸时,可以进行以下自我诊断,看看是否已对自己造成精神创伤。

    A.产生的原因须符合以下两方面的情况:

    1.亲身经历并遭到危险的、恐怖的袭击事件而受到心灵伤害,或者自己有过这方面的实际体验、目击和遭遇等。

    2.产生强烈的恐惧感、无力感和战栗不安等。

    B.在不幸事件后一定的时期内有以下症状:

    1.对恐怖事件感到讨厌,想忘却,却抑制不住。

    2.在印象中留下深刻的记忆,形成睡眠中的噩梦。

    3.产生害怕恐怖事件再发生的回避行为,或者有错觉、幻觉和痛苦的思考等。

    4.当这种精神创伤体验受到某种刺激再次被唤醒后,有强烈的心理痛苦感。

    C.有精神创伤后的回避行为:

    1.努力回避与不幸经历相关的思考、情感、场所、人物以及对话、活动等。

    2.社会活动和职业能力发生障碍,并且有明显的痛苦感。

    3.在人际关系上有疏远、孤立感。

    4.情感丧失。

    5.对未来不抱希望,情绪消极绝望。

    D.有身心方面的症状(以下症状须符合两条以上):

    1.入睡困难或睡眠障碍。

    2.情绪焦躁不安,容易发怒。

    3.做事缺乏注意力。

    4.对人有过分的警戒心。

    5.过分的惊吓反应。

    如果以上障碍或症状持续1个月以上,就必须看心理医生了。

    据《健康咨询报》

    编辑 / 张秀阳,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