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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14045
说说死亡那点儿事(上)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2月18日 《人生与伴侣》 2008年第33期
     一、死亡概念

    和死亡有关的概念

    生命的本质是机体内同化、异化过程这一对矛盾的不断运动;而死亡则是这一对矛盾的终止。人体内各组织器官的同化、异化过程的正常进行,首先需要呼吸、循环系统供给足够的氧气和原料,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耐受缺血缺氧的能力极差,所以一旦呼吸、心跳停止,可以立即引起死亡。

    死亡作为疾病的一种转归,也是生命的必然规律,但由于生命自然终止而“老死”(据比较生物学的研究,人类自然寿命大约是140~160岁)的只是极少数,人类绝大部分都死于疾病。因病死亡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三类:①由于重要生命器官(如脑、心、肝、双侧肾、肺及肾上腺等)发生了严重的、不可恢复的损害。②由于长期疾病导致机体衰竭、恶病质等,以致代谢物质基础极度不足,各系统正常机能不能维持。③重要器官没有明显器质性损伤的急死,如失血、窒息、休克、冻死等。

    一、概念

    (一)临终 即濒死,是生命活动的最后阶段。

    (二)死亡 是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

    二、脑死亡的判断

    长期以来,医学界将心肺功能作为生命最本质的特征。所以,以呼吸、心跳停止为判断死亡的标准。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对心肺功能停止的病人,还可以依靠机器来维持。那么,只要大脑功能存在,一切生命活动都有恢复的可能,一旦大脑破坏,尽管心脏还在跳动,也无回生之术。因此,不可逆的脑死亡,就提示人的生命已结束。当前医学界提出以脑死亡作为判断死亡标准。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院提出了判别“脑死亡”的4条标准,即①不可逆的深度昏迷;②自发呼吸停止;③脑干反射消失;④脑电波(EFG)消失或平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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