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古代官员之嫖妓
官员和妓女,本来是社会地位悬殊的两种人,但是,历史上这两种人的关系曾经最为紧密。细致划分,中国历史上的妓女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宫妓是皇宫中服务于皇帝的妓女;营妓是服务于军队军官和士兵的妓女;官妓是服务于各级地方官员的妓女;家妓是达官贵人家庭供养的服务于达官贵人的妓女:而民妓,就是活跃于民间、混迹于社会的妓女。
在这五类妓女中,前三类是国营妓女,按照现在的话说是体制内的,她们地位卑贱,生活却相当优裕,编入国家正式编制(乐籍),由国家财政供养,当然,也服务于国家和国家象征的皇帝与官僚的需要。至于后两类,相当于个体私营经济。
在中国的历史上,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设立国营妓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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