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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90661
别惹虫虫,小女子是混社会的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月1日 期刊网 2010年第29期
     没有任何背景能够进入这么好的单位,哪怕只是实习,虫虫还有另外一个优势,就是人比较上镜。

    当然,上镜是因为底片好,彼时的虫虫,已是纯美女一个。

    虫虫被分到都市频道的一档生活栏目。栏目主要内容是些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家庭事件,虫虫跟着热闹了一小段时间,觉得有点儿乏味——从小就对家长里短的事不感兴趣,这和她想当记者的初衷不符,于是见习期结束,毕业后正式进入电视台,虫虫申请去一线采访,做有震撼力的新闻事件。

    三番两次地请求,终于被调去了社会栏目组,报道一些社会事件。

    过去几天后,虫虫接了个采访的任务,有观众报料火车站附近,有城管暴力执法,把摊主的头都打破了。虫虫嘟哝一句,这还了得?放下电话拉了同事就往外跑,同事莫名其妙,终于听明白事件缘由,将虫虫拉住了,老题材了,没什么新意,还是别去了……

    但虫虫非去不可。

    赶过去,拿着话筒让同事把镜头对着躺在地上被打伤的人,虫虫义愤填膺,甚至说出这样的话,惩治凶手。

    扛着摄像机,已经在社会部工作了快10年的同事始终很平静,把画面录完,回到电视台,对虫虫说,去问问头儿,播是不播?

    虫虫跑去主任办公室,把事情经过说了,主任笑得匪夷所思,妞,新闻敏感是要有的,但新闻敏感的目标要新鲜,要有独家性,城管暴力执法?天天如此,都习惯了,谁还关心?

    节目到底也没播,并且,主任对虫虫采访时的许多采访词提出批评——新闻工作者只负责报道,不能对任何事关法律的问题妄加论断,换句话说,新闻工作者不能在那样的时候过于表白立场,是非,是由法律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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