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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10662
旧情书,新情爱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27日 期刊网 2010年第32期
     一

    天仪珍爱那封情书。如果将她31岁的人生比喻成一首乐曲的话,这封情书,就是乐曲的华彩部分。它代表了她的黄金时代,有人追求,有人赞美,有人牵挂,有人疯狂。哪个女人,会不为这样的东西而着迷呢?

    情书是用钢笔写的,用的是她小时最爱的纯蓝墨水。信封还是特快专递。

    在电子邮件满天飞的年代,这样一封手写信,的确弥足珍贵。尽管已经五年过去了,她还是将它保存得非常完好,连信皮一起收存在枕边的一个收纳盒里,和她的耳环手镯项链之类,放在一起。

    可是生日过后没几天,收纳盒里其他东西都在,偏偏那封情书没有了。

    这家里,就她和赵子宣两个人,她能不怀疑是他干的吗?

    但赵子宣不承认,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我拿它干吗,拿它我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那时赵子宣和她正在热恋,要讨天仪的欢心,想破脑袋,就想了这么一招。因为恋爱,大家都在QQ上留言,发短信示爱,MSN上广而告之,谁还会用钢笔写信呢?

    赵子宣心里想,我那时还真他妈的年轻啊。

    他还清楚地记得写这封信的那个傍晚。日暮时分,所有人都优哉游哉,或读书,或听音乐,或打篮球。只有他,坐在客厅的大桌子前,字斟句酌。旁边放着他从朋友处借来的书,有诗集,有散文,还有回忆录哪。

    赵子宣中学时,作文就常常是失分题。他跑题的功夫了得,经常被老师拿来当反面教材,活跃课堂气氛。情书是有感而发的东西,按理说,只要情感到位,就应如滔滔江水,下笔有神。可赵子宣拿起笔来,才意识到并不是那么回事。

    发短信,打电话,都是赵子宣的强项,随便说点什么,都能逗得天仪乐不可支。但情书显然和这些表达方式,不是一个类型。它有点像无事生非,无病呻吟,但却更能打动人的心。抓耳挠腮中,就开始后悔自己的这个主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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