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人生与伴侣.综合版》 > 2010年第32期
编号:610606
试婚:试的是情还是性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27日 期刊网 2010年第32期
     茜茜观点: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不以结婚为前提的同居,同样是耍流氓。

    如果是快结婚的两个人,先同居“试婚”一下也挺不错的。毕竟,谈恋爱的时候不会天天待在一起。偶尔见个面,约会看电影什么的,每一次都是精心安排的,当然又美好又浪漫啦。但是婚后的生活,可是真正的柴米油盐,真正的素面朝天,真正的二十四小时都对着同一个人。趁着还没结婚,两个人先住在一起,体验一下过日子的真实感受,没什么不好的。

    罗素说得好,一对男女没有同居就结婚,就好像你在搬家那天才看到自己的房子一样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24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