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和“水货”的爱情盛宴
■我用26年的时光博得了一个“吃货”的美名。在很多美眉勒紧裤腰带对美食望而却步时,我在大快朵颐;在很多俏姐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时,我还在大快朵颐。
我一直窃喜地认为,老天生我,就是为了让我享受美食的。为了把我的吃文化吃精神发扬光大,一年前,我创办了美食共享吃喝群,当然,参加QQ群的成员最基本一条必须是同城。这样方便大家交流吃的精髓,如何货比三家。
只要是周末,我就会在群里呼朋引伴地去撮一顿。日久天长,在饭店酒家混熟了的我竟然身价倍增,成了餐饮界的香饽饽,笑迎恭送不说,常去的酒楼甚至给我这个群主开出20%的回扣。
我欣喜不已,天上真会掉馅饼。
半年后,很多餐饮团购网也乐意让我这个群主有条件地试吃。条件是我在品尝的时候,他们在饭店用录像机录下享受美食的整个过程。然后,让我形成文字,对他们的美食给予点评。说白了,就是最低的美食体验,最快的宣传模式。
在一次试吃某餐饮火锅后,老板对我的文字很满意。他给了我优惠券,问我能不能找更多的人来团购餐饮火锅。
正好,很多群友抱怨酒楼的美食价位有些高,我马上在群里发出公告,团购消费,跳楼价,不去吃的是白痴啊。
我在群上一呼以后,很多人响应。于是,我开始邀约。近期第一次团购餐饮,是一个叫王达菲的群友推荐的粤菜馆。
当我一边吃得花容失色,一边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时,回头看看,身边别的群友都走光了,只剩下他目瞪口呆地说,你吃得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认为他对我的评价一针见血,对他刮目相看。
第二次团购餐饮,还是王达菲推荐的,川菜馆。当我把博客上这篇吃食日记点上最后一个标点符号,同时擦着油乎乎的嘴巴站起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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