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如何来到中国的?
公案,断案,狄仁杰
魏艳 徐蓓从“安乐椅侦探”到“硬汉派侦探”
与其他文体相比,侦探小说其实是一种现代发明。它的前身是哥特小说,比如吸血鬼系列小说。哥特小说的一个特点是常常渲染一些不可思议的现象或者某种怪物。
随着19世纪现代科学的发展,测谎仪、指纹鉴定在法医学中被广泛应用,摄影术也越来越成熟。人们发现这些不可思议的事物其实是可以被解释的,“侦探”的角色随之诞生。侦探往往代表着能够解释现代科学现象和理念的权威人士。
在侦探小说史中,可以看到不同类型侦探的演变。早期的侦探,比如福尔摩斯,属于“安乐椅侦探”。之所以称他们为“安乐椅侦探”,是因为他们搜集到证据以后,基本上就坐在书房里进行理性推理。比如美国作家爱伦·坡写过一个短篇叫《玛丽之死》,整个故事中,大侦探杜邦都是坐在书房里,每天靠读报纸连载来推测谁是真正的凶手。
“安乐椅侦探”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所以他们的世界观比较乐观,认为只要制服一两个罪犯,整个社会的秩序就会恢复原样。到了20世纪四五十年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流行起来。当时,正处在“二战”时期,人们对世界的看法比较悲观,整个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基调也充满了怀疑主义。“硬汉派侦探”和“安乐椅侦探”不同,他们身手敏捷,会使用枪械。但犯罪者也“升级”为跨国团伙,只制服一两个罪犯是远远不够的。
被公案故事化的“呵尔唔斯”
侦探小说第一次来到中国是在1896年。当时,梁启超主编的《时务报》为了向中国人介绍西方的法律和习俗,在一年时间里刊载了4篇有关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当时,福尔摩斯的名字被翻译成“呵尔唔斯”。
然而,当时中国的读者从来没读过侦探小说,他们对于犯罪文学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包公案等古代公案上。所以,为了迁就读者的阅读习惯,翻译者把福尔摩斯的故事按照古代公案故事的模式做了一些修改。
那么,古代公案故事有什么特点呢?以包公案中的《乌盆记》为例。故事说的是一个叫李浩的商人,回家路上投宿在一个小旅店里,被人谋财害命。他的骨灰被烧成了一个乌盆,卖给了老汉王某,老汉把它当尿盆用。晚上,老汉起来解手的时候,乌盆突然大声说话,李浩的鬼魂现身,请王某向包大人喊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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