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在笔记中风干
生命是一场华美的演出,爱是千年的宴席。如今各自是归人,若你也曾想起我,不如忘却。那年的初秋,升高二,分文理科,换了新教室在五楼,朝阳的房间。
一个人背了大大的包,小心绕过一屋子的零乱嘈杂,挑个边角的位置安安静静坐下。那天穿了白衬衣蓝裙子,白跑鞋,是学校里若干单调女生中最普通的那个。
陈梓从一堆人里面悠闲地晃到我身边,两只手插在裤袋里,黑色的T恤,明亮的眼睛,坏坏地笑着问:“做你的同桌好吗?”我没有回应,抬头看了看这个俊俏的少年,有一丝莫名的慌乱。是的,陈梓生就一副“小白脸”的标准容貌,配“俊俏”这两个字绰绰有余。
新班主任是个民主派,大家的位置就那么自由结合了。陈梓在班里呼朋唤友,看上去有一大堆兄弟,他们聚在一起互相调侃的时候,偶尔会瞟我一眼,让我觉得他们的话题大概与我有关 。忍了好奇,不去问他,课业沉重,而我的努力已成习惯。
他胆子很大,最不屑一顾的语文课上,总是选择与周公相会。那张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的面孔大逆不道地朝着我,长长的睫毛羞涩地在脸上画两道优美的弧线,不自禁地就看得痴了。偶尔他会突然睁开眼来吓我 ,悄悄地说:“秦桑,你走神了,老师看你呢。”
的确我总是很倒霉,他那样大大方方一节课接着一节课地睡没有人注意,而我只要稍稍做一点违背课堂纪律的事就会被老师逮到,这让我觉得做个听话的好学生也许只是刻意,并非自觉。
那个时候还是爱零食,纸袋装的香山瓜子和话梅,桌洞里总也闲闲地藏着几包。 课间时小声地嗑,把壳儿悄悄藏到铅笔盒儿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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