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死了,我妈摊上人命了
病假,婚姻关系,彩礼
我妈在一菜市场出摊卖自产菜,老张来我妈的菜摊买了五元八角的菜,非要抹零,只给五元,我妈不同意,老张拎着菜就要走,我妈就和他打起来了。撕扯中老张突然倒地,气绝身亡。他家里的人不依不饶,非让我妈为老张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经法医鉴定,老张为心脏病突发心肌梗死。现在我们全家都吓死了,我妈会因此被抓进监狱吗?青岛忠实读者打工妹灵儿
灵儿你不要害怕。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老张的死亡是一种意外,你妈对他不存在故意或过失犯罪,所以你妈对老张的死亡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两人撕扯如果是老张死亡的一种诱因,你妈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过错民事责任;如果双方都无过错,可按公平责任处理。
律师景龙
烦死了,不嫁给他要杀我全家
在北京打工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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