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用人单位拖欠我们的工资
我们是一家公司的包装女工,2008年元月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月固定工资为1800元,并于月底发放。但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着,至今也没有发放过工资。我们曾要求劳动部门解决,劳动部门调解不成功,让我们向法院起诉,而我们又担心如果起诉会费时、费事、费力。请问,针对这种情况,有没有其它快捷方法可以解决?忠实的上海读者 李萍等10人
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也是目前法律最新规定的、方便、快捷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它无须经过开庭审理即可解决工资纠纷。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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