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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923906
你可能不知道的犯罪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0月24日 祝你幸福·知心 2008年第11期
农用车,赃物,处罚金
     王玉仆 张兆利

    义务运赃,“运”进法网

    2008年2月15日晚,村里的小郑伙同几个朋友跑到林场盗割灌溉用电缆1700多米,价值8000元。当晚,小郑回到村里叫醒邻居大李,让他帮忙运点东西。大李驾驶自家的四轮农用车赶到地方,顿时明白这些电缆是小郑偷来的。但他心想,这些东西虽是赃物,但我不装、不卸、不要运费,只是帮助运输,不会犯法。

    案发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李明知电缆系盗窃所得,仍帮助运输,其行为构成转移赃物罪,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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