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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432761
离婚后为了权利“再见”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月1日 祝你幸福·知心 2009年第2期
     财产分割协议一年内可以反悔

    小萍、大力婚后争吵不断,“战事”连连,后来双方都感到身心疲惫,于是2007年4月两人终于“分道扬镳”。当时小萍只想早点儿脱离“苦海”,对财产分多分少不太在意。离婚协议上有这样一条约定:双方自愿离婚,小萍愿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留给大力。可等离婚风波过后,小萍开始反悔了,心想,我为你操劳了这些年,到头来就这样让我“净身出户”,这也太不公平了,不行,不能这样就算了!2008年9月,小萍向法院提出了重新分割家庭财产的要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但却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方存在故意隐瞒、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或者有要挟、胁迫的行为。可离婚协议是小萍和大力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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