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彩礼能要回吗
盗窃家族公司的财物如何处理律师你好,2005年我和妻子以夫妻名义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公司一直由我来打理。后来因我经常出差,无暇照顾家庭,妻子与我经常发生争执。2008年10月,妻子打着查账的旗号,窃取了公司的账号和印鉴,从而顺利地从我个人账户上提走10万元,从公司账户上提走50万元,并声称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使用。我想请问律师,她这么做合法吗?离婚的话我该如何维护权利?
石家庄 陈明
您好,您妻子从您和公司账户上提取60万元的行为是违法的。
首先,10万元是在你们离婚前所得的,的确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您妻子如果只是提取少量存款用于日常生活,不需要经过您的同意。但使用数额较大的财物,应该商量一下。现在她擅自从您账户提取了10万元,显然违背了重大财产处分协商一致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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