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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411871
丈夫意外身故,遗腹子有继承权吗
http://www.100md.com 2025年11月6日 祝你幸福·知心 2012年第5期
20年没要求继承的财产,我现在还有权继承吗,离婚协议不公平,我能反悔吗,工作一年未签劳工合同,我能要求单位履行口头承诺吗
    

    律师:

    您好!我和丈夫结婚5年,感情一直非常好。去年,我怀上了孩子,一家人都特别高兴,我也觉得日子真是挺幸福的。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不久前我丈夫意外身故,留下了怀有7个月身孕的我。我是高龄孕妇,而且这个孩子我们一家盼了5年才盼来,我真是舍不得放弃,我打算把这个遗腹子生下来独立抚养。丈夫的遗产是由他父母和我三个人继承的,我想请问,我的未出世的孩子能参与继承遗产吗?青岛 赵晶

    赵晶:

    您好!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其死亡为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尚未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也就无法享受继承权。但是,对于尚未出生父亲就死亡的胎儿,为了其出生后的利益考虑,法律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遗产分割时没有保留胎儿的份额,应当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由此可见,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继承遗产时,应为胎儿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由原来的继承人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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