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屋后又转租,房东以此为由收回房子合法吗(外2则)
律师:您好!我大学毕业后留在当地工作,因为单位不提供宿舍,我只能自己租房子住。我每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一套住房的租金却也要1000多元才行。无奈,我把租来的房子中的一间转租给了同事小刘。这样,我们两个人分担房租倒也相处和睦。不想,房子转租的事情被房东知道了,他提出要么增加租金,要么解除合同。我不明白,房子我已经租下来了,只要不违法,怎么用是我自己的事情,房东不应该干涉。我想请问,房东这样擅自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吗?
青岛 张心欣
张心欣:
您好!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从上述法规可以看出,您转租房子必须要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果未取得房东的同意而自行转租的话,房东的确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子。您为了减轻房租把房子租给他人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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