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箱
宣告,杨某,王某
婚内妻子偷偷借别人的钱,离婚后我该不该还编辑■ 周璇
律师:
你好。我跟妻子结婚两年,婚后感情不和,现我俩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在结婚期间的债务全部由我来偿还。离婚后,我发现前妻以她个人名义在我们结婚期间跟王某借了10万元钱购买新房。现在,王某跟我要这10万元钱,可我压根就不知道这事,所以我不肯给。前妻说当时协议好的,欠的债由我来还,现在我就得兑现承诺把债还了。
请问,这10万元钱我到底该不该还?
潍坊 黄石
黄石:
你好。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据你所述,你妻子以自己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王某借的10万元用来购买新房但并未明确约定这笔债务属于她个人债务,也未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因此这笔债务是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你们达成的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平均分配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01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