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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资金分配,幼女
山东低保资金分配首次向东部倾斜2013年底,我省财政提高了东、中、西部农村低保资金补贴标准,由2012年的40元、64元、82元,分别提高到44元、72元、94元(青岛除外)。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财政补贴当初还承担着缩小东西部困难群体收入差距的功能,提高中西部群体收入水平。这一补助每年都在东、中、西部地区按照2:4:6的比例进行提高。
2007年我省东、中、西部低保标准分别为8元、12元、16元,经过6年这一比例逐步提高。目前,我省东西部农村低保金差距已经从8元扩大至50元,几乎每年都拉大一倍,这种调控如今演变成为一种分配不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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