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了抑郁症,丈夫欲离婚,可以吗(外2则)
新婚姻法,诉讼时效,有权
黄海律师:
你好。我2007年结婚,两年后怀孕生子。为了照顾家庭和孩子,我辞职在家当了全职妈妈。孩子渐渐长大,丈夫开始嫌弃我没有经济收入,对我很冷淡,还冷言冷语甚至动手。我和丈夫多次沟通无效,我对生活和婚姻彻底绝望,患上了抑郁症。公婆见我久治不愈,也嫌弃我。我父母心疼,把我接到身边,东挪西凑了10万块钱将我转至北京治疗。
现在,我病情稳定出院回家,但后续仍需治疗。在我患病期间,丈夫对我不管不问,请问这算抛弃吗?我想提出离婚,要求丈夫偿还治疗费10万元,可以吗?
莒县 张凤
张风:
你好。你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活之需向父母借款10万元,全部用于自己治病。《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清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于你在生病期间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自己的财产,借款应由你丈夫全部偿还。
夫妻之间应相互帮扶,患难与共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00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