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租来的房子转租给别人可以吗(外6则)
我和妻子大学毕业后就结婚了,妻子的工作不是很理想,我们商量先备孕生娃,于是就在市区租了一套三居室,租金每月3500元。同事小王是个特别开朗的女孩,和妻子是老乡,我和妻子都和她关系不错。妻子和我商量,想把其中的一间租给小王住,一是平时有个说话的人,再就是可以节省开支。我也同意了,于是,我们就把租来的房子中的一间转租给了小王。这样,我们和小王一起分担房租倒也相处和睦。不想,房子转租的事情被房主知道了,他提出增加租金,我和妻子都不同意,房子我们已经租下来了,只要不违法,怎么用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房主不应该干涉。孰料,房主竟然要和我们解除租房合同,让我们尽快搬出去。
请问,房主的要求合法吗?
济南 陈怡
陈先生:
《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你转租房子必须要得到房主的同意,如果未取得房主的同意而自行转租的话,房主是有权解除合同或是收回房子的。你为了减轻房租负担或是找个说话的伴儿把房子分租给他人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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