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同居,财产增值该归谁
为了孩子,离而不分谭俊玲和庞建是相亲认识的,结婚第二年,谭俊玲生了一个女儿,而庞建一门心思想要个儿子,这让她颇为不满。两人可以再生一个,但庞建越想生,谭俊玲越是抗拒,为此矛盾不断。女儿三岁的时候,两人到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
离婚后,谭俊玲带着女儿搬回娘家。已经有些懂事的女儿,经常缠着她要爸爸、要奶奶。而庞建在打官司过程中,经过法官教育,认识到重男轻女不对,也想和谭俊玲重归于好。
谭俊玲决定为了女儿重新和庞建生活在一起。她并不想复婚,只是希望女儿有父亲的陪伴。两人邀请亲友见证,写了一份协议,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要共同承担日常生活开支。具体方法是庞建每月给谭俊玲生活费,谭俊玲管好一家人的衣食住行,女儿上学的费用一人出一半。此外,他们还约定,同居后要像夫妻一样彼此忠诚。
外出打工,回村建楼
女儿上小学后,两人一起去了广州打工。庞建顺利地进入一家家具厂工作,谭俊玲在家具厂的食堂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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