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祝你幸福.午后版》 > 2017年第4期
编号:1538302
要彩礼容易,还就难了
http://www.100md.com 2017年5月13日 《祝你幸福·午后版》 2017年第4期
     闪婚闪离,彩礼怎么处理

    去年,邻村媒婆给老家的侄子介绍了一个姑娘,相处了一段时间,觉得彼此都不错,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年初,双方按照农村的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侄子家给付了女方8万元彩礼,还有几千元的金银首饰,随后两人领取了结婚证书,但没有同居。

    可是,就在准备婚礼期间,两家父母对于操办婚礼的问题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导致侄子家严重不满,侄子提出离婚,同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8万元和金银首饰。女方家觉得结婚证都领了,真要是离了婚,女儿再出嫁就难了,死活不退彩礼,说是就算精神补偿费了。

    无奈,侄子只能来咨询我。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予返还。侄子虽然结了婚,但是没有和女方同居,按照法律,如果离了婚,女方是需要如数返还彩礼和金银首饰的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19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