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钱诱导孩子干家务
想当年,孩子做家务是天经地义的事,从来没听说过哪个家长为此付过半毛钱。一不小心,听说国外孩子做家务得到劳务报酬。于是,很多家长时髦了一把,跟孩子签订“家务劳动劳务合同”:刷碗2元,扫地2元,取牛奶1元……活干完,验收合格,结账。他们认为这样做很有好处:一是调动孩子参加家务劳动的积极性;二是用家务劳动报酬代替无偿给零花钱,孩子是通过自己劳动所得,不会乱花;三是可以使孩子认识劳动的价值,增强商品意识。
貌似很有道理,其实,错了。
的确,劳动可以出卖,可以换钱,但家务劳动不在其内,家务劳动在家庭伦理道德范畴里,是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
再说义务。凡是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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