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打、孩、子!打会被剥夺监护权哒
山东省首例剥夺监护权案进入司法程序母亲离家出走,多年对女儿不管不问,父亲在带着女儿流浪的过程中,竟然把她强奸了。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这名未成年女孩的不幸遭遇令人唏嘘。
宁阳县检察院依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认为女孩的父母不再适宜履行监护职责,并向宁阳县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
这是山东省首例剥夺监护权的诉讼。
编辑部一直在追踪这个案件,并到相关单位实地采访。
为了保护女孩的个人隐私与身心健康,处理案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女孩不宜接受采访,也不便透露太多细节。办案人员还向我们解释:
很显然,女孩父亲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孩子……当然也包括案件中最严重的“性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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