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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314185
母亲败诉:9万元抚养费监护权旁落他人
http://www.100md.com 2008年4月12日 恋爱婚姻家庭 2008年第2期
     一名男子因工死亡,留下了一笔巨额赔偿款和一个未满两岁的女儿。可是,死者尚未入土,婆媳就为赔偿款的分割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为了让死者尽快入土为安,在当地组织的调解下,婆媳将赔偿款进行了分割,并约定将其中的8.9万元留给幼女,作为幼女今后生活和学习的费用。彼此心存顾虑的婆媳两人还约定将幼女所分的份额交村支部书记保管。然而,媳妇认为女儿的监护权是自己的法定权利,为了讨回对女儿财产的监护权,便将村支部书记告上了法庭。那么,这8.9万元应当由谁来监护、管理和使用呢?2007年10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媳妇的诉讼请求。本以为胜券在握的媳妇手拿判决书怎么也想不明白,女儿财产的监护权怎么就旁落他人呢?

    因工死亡:留下巨额赔偿款

    现年25岁的曹玉萍,是江苏省扬州市人。2003年春节,曹玉萍与杨元坤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走上红地毯,并于2004年4月生下女儿,取名杨语嫣。杨元坤夫妇的生活本来就捉襟见肘,生下女儿后更是窘迫。为了尽快摆脱困境,杨元坤和妻子曹玉萍商量后,决定外出打工。

    2005年6月,某劳务公司为某矿务集团招聘矿工。虽说矿工比较辛苦,而且危险性比较大,但杨元坤考虑到工资待遇出较好,更重要的是矿务集团离家不算太远,可以在节假日回家帮妻子照顾家庭,便决定去应聘。曹玉萍虽心疼丈夫,但最终还是同意了丈夫的决定。

    杨元坤经过努力,如愿地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来到了矿务集团,从事地下采煤工作。而曹玉萍则留在家中孝敬公婆,抚育女儿。工作虽然很苦很累,但每逢节假日,杨元坤总是中途要倒上好几班车,回到家中看望父母、妻子和女儿,有时还为家人带上一点礼、物。家境虽说清苦了一点,但一家人恩恩爱爱,和和睦睦,家庭生活过得幸福和美满。

    可是,杨元坤在井下工作,具有很大的危险性。丈夫的安全,成了曹玉萍的牵挂,她天天都在心里为丈夫祈祷,祈盼丈夫平平安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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