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件工资还应支付加班工资吗?
编辑同志:我去年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制,多劳多得。前不久,公司因生产任务急,连续安排我加了10天班,每天加班时间都不低于6小时。我要求公司适当支付加班工资,但公司负责人说实行计件工资的情况下,就不再支付加班工资了。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读者:胡梅英
胡梅英同志: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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