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采光权第一案”:一缕阳光获赔82万
为了给自己的阳台争回一缕温暖的阳光,长沙居民祝蔼祥和院子里的老伙伴们整整奋斗了7年。这中间,有人离开人世,有人无奈放弃。值得欣慰的是,虽然那栋遮挡阳光的高楼已经无法拆除,但祝蔼祥等63位居民却在《物权法》即将正式实施时,为自己讨得了一个迟来的公道:在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的干预下,侵权方湖南亚大公司和长沙市规划局,对各自违规建大楼和违规审批造成的严重后果,向63位居民道歉,并给予82万元的经济补偿。7年来,祝蔼祥等63位居民为讨阳光权,经历了怎样的艰辛?记者对这起“全国采光权第一案”的典型维权案件进行了详细采访。
31层高楼拔地而起73户居民黑暗中度日
2008年3月24日,湖南省会长沙,到处春意盎然,阳光灿烂。可对于居住在该市袁家岭西北角省煤炭公司大院11栋、12栋和旁边桐荫里1号楼的73户居民来说,大白天房间里依然需要开灯照明,否则的话,就会像黑夜一样,昏暗不清。
上午10点,记者乍一走进省煤炭公司大院祝蔼祥老人家中,就感受到一阵阴冷的凉意,禁不住浑身打了个哆嗦。
“一年四季没有阳光照射,所以才这么阴冷。”祝蔼祥说,他居住的这栋房子。高不过7层,而与之相隔只有24米的亚大数码港综合大楼,却有3l层、99米高。一大一小,就像大象与小鸡,站在一起,数码港庞大的身躯,严严实实地遮住了煤炭公司大院的日光。
祝蔼祥一家是1990年搬到这儿来的。刚搬来时,周围的房子都比较矮,亚大数码港的位置原是东区少年之家,楼层也不高。因此,新房子宽敞明亮,阳光充足,空气好,冬暖夏凉;冬天坐在阳台上可以晒到暖暖的太阳,晾衣服和被子也干得快。
可是,这样的好日子10多年后便—去不复返。2000年9月20日,湖南亚大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五一中路袁家岭西北角原东区少年之家的4.93亩土地,申请报建亚大数码港综合办公大楼。
按照《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大楼之间的间距应为36.9米,但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向报建单位下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及进行放线定位时,数码港大楼与煤炭大院内两栋住户以及桐荫里1号楼之间的距离,最远的是24米,最近的只有18米。
祝蔼祥等人去找亚大公司交涉,对方不予理睬。2001年3月,工程正式破土动工,祝蔼祥等居民又向市规划管理局和芙蓉区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停止施工。但到2002年1月大楼主体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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