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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回见不得阳光的女主角
http://www.100md.com 2010年4月12日 恋爱婚姻家庭 2010年第6期
     也许每一场见不得阳光的爱情,总是这样的,开始的时候纯纯粹粹轰轰烈烈,可是到最后各自亮出的底牌,无一例外的恶俗不堪……

    A

    “有一天你会了解的,我不过是一个表面风光内心落寞的男子。”沈同庆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在他位于中粮大厦21层将近100平米的办公室里。没有开灯,而暮色已经悄然漫进来了,他抱臂看着窗外,棱角分明的脸被忧郁笼罩,就是那一瞬间吧。我想我爱上了他。

    我不能具体地告诉你,沈同庆是干什么的,甚至也不能够将他真实的名字写在这里,因为他很有名,在他那一行里,他绝对是一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我们的相识缘于一次采访。原定的半小时被一次次拖延,在采访结束的时候,沈同庆从他阔大的办公桌后面向我伸出修长的手臂,他握住我的手,说:“你很有思想,接受你的采访很开心。”他抿嘴微笑的样子,真是迷人,使得我走在回去的路上时,还在回味不已,以至于忘记可以打一辆车。

    如果你就此认为我是一个虚荣势利的女子,我不会承认,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地位和权势赋予一个男人的那种举手投足间的气势,令我心动。沈同庆就具备这种气势。

    在那次采访之后,我们成了时常通电话的朋友,准确地说应该是“忘年交”吧——他比我大了整整18岁。在他对我说出文章开头的那句话之后,我成了他的情人。我们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是在他办公室的蓝色地毯上。激情过后,他将脸埋在我的胸口,喃喃自语:“我很累、很累,别人只看到我的风光,没有人体谅我承担的重负。人在江湖,多少明枪暗箭……有时候我真想放下这一切,去新西兰,买一片农场,做一个农夫……”我捧起他的脸,发现他的眼里竟有闪烁的泪光,我的心在那一瞬间被一个男人的脆弱和孤独击碎。我再度拥紧了他,说:“我能理解的,我会陪在你身边,永远。”

    做情人和做妻子的最大不同是妻子可以挽着爱人的手走在阳光下,而情人只属于黑夜——更何况是做沈同庆这样一位公众人物的情人。我们不能随便通电话,不能一起出去吃饭,不能并肩走在大街上,甚至不能在宾馆开房间……可是也因为这种种不能,让我们的爱更富于刺激更让人过瘾。

    我是个最懂事的情人——不要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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