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病被遗弃:冷漠丈夫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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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其自然/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本案赵书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可从以下四个要件分析。
一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赵书系吴蕾丈夫,对吴蕾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
二是犯罪客体要件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不仅指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及精神上的慰藉。赵书自离开吴蕾后不再履行照料义务,但通过其亲属一直知晓吴蕾的病情严重程度及治疗进程。赵书具有对患病妻子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三是犯罪主观要件是故意。赵书明知对吴蕾应当履行扶养义务,明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侵害了吴蕾受扶养的权利,会给其造成危险,但拒绝扶养。
四是遺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吴蕾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及狼疮肾炎并发症,后期经诊断转为尿毒症期。赵书弃吴蕾于不顾,系吴蕾娘家人陪同其辗转在医院治疗,经医生对吴蕾病情的解读,属严重疾病,且生活自理能力受到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遗弃患严重疾病的被害人,属于刑法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赵书故意长期不予照顾患严重疾病的妻子,属刑法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其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法益侵害性,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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